【中文版】ANSI/ISEA洗眼器參照標準指南Z358.1-2014
【中文版】ANSI/ISEA洗眼器參照標準指南Z358.1-2014•▩:
歷史•▩: ANSI Z3581 洗眼器標準在1981年首次實施;
修改•▩:ANSI Z3581 洗眼器標準在1990年│₪,1998年│₪,2004年│₪,2009年│₪,2014年修訂過其標準;
目的•▩:ANSI Z3581-2014 標準是為了建立一個通用的最低效能和使用標準來緩解人的眼睛│₪,臉部│₪,身體等地方暴露於危險的材料或化學品中☁╃╃。ANSI Z3581標準內容包括了洗眼器裝置的效能要求和個人使用洗眼器│₪,以及實驗室的軟管洗眼器;這些都是屬於應急洗眼器☁╃╃。更重要的是洗眼器的效能以及使用要求│₪,在ANSI Z358.1標準同時要求統一的測試方法│₪,員工培訓│₪,和衝淋裝置的維護☁╃╃。
2014年的ANSI Z358.1-2014洗眼器標準更新•▩:
作為緊急洗眼器行業的專業廠家│₪,【上海紅安安全防護用品有限公司】給與我們的客戶瞭解最新的安全標準☁╃╃。 提供全面和實時更新的安全防護用品資訊☁╃╃。以下是2009更新至2014年的部分內容;
4.1.5 - “緊急衝淋裝置設計│₪,生產必須按照一次性推開啟動│₪,無需使用者的手持續在保持啟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•▩:無需使用者的手持持續在保持啟動)
4.6.3 - “儲水式衝淋洗眼器裝置必須每個星期目測洗眼液體的狀況│₪,測試方法必須有洗眼器廠家提供指引和方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每週必須目測)
5.4.4-6.4.4 - 洗眼器或洗臉器必須由洗眼液的高度到地面為33英寸和53英寸之間│₪,洗眼液沖洗高度不可以高於53英寸│₪,也就是83.8cm 至134.6cm之間│₪,離牆面必須是大於6英寸距離☁╃╃。(2009版的標準中詳細說明“洗眼頭高度至45英寸”在新的2014版的標準中詳細說明“洗眼液沖洗高度不可以高於53英寸”)
5.5.3- “儲水式衝淋洗眼器裝置必須每個星期目測洗眼液體是否足夠│₪,測試方法必須有洗眼器廠家提供指引和方法”(2009版的標準中沒有詳細的說明每週必須目測)
附錄 B5 - “洗眼器設定在一個可以進入衝淋房裝置中不屬於障礙物☁╃╃。更多”